众所周知,网购是目前人们最热衷最依赖的消费方式之一,然而随着电商体系的日益完善,消费纠纷却与之俱增。在网上购买商品出现质量上的问题不满意想退货时,大家最怕的应该就是在无第三方平台保障的网购渠道,商家突然消失不见,退货无门,或者商家赖账不承认,撒手不管了,到头来自己就成了无辜的冤大头承担一切损失。
如今,对这些经常遇到的网购问题,国家政府慢慢的开始插手处理,即将落实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,并宣布在今年3·15时候正式出台《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》,强制各大网店卖家执行。
网购问题是社会最关心的问题,如今我国7亿网民,4.7亿参加网购。去年网购迅速增加,营业额超过了5万亿元,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.6%。在如此庞大的网购用户群体背后,折射了目前电商虽加快速度进行发展,但售后却不到位的缩影,全民网购的浪潮下存在着不为人知的危机与矛盾。
与此同时,在3·15消费者日即将到来之际,针对网络售假等争议性问题,互联网大数据还对外界给出了数据统计:假冒伪劣的投诉占20%,误导宣传占15%,被消费者投诉的网店、互联网交易平台比例比较高。由此可见,关于网购立法迫在眉睫,这次《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》有关政策的出台,强制各大网店卖家严格执行,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消费者权利日益得到了国家的重视,这对于众多购买的人可真是一个重大的好消息!
然而,所谓的7天无理由退货,虽然会强制执行,但是对于一些特殊产品,并不再范围内。比如生鲜水果(这些时效性很强的)、定制服装(定制西装等是个性化太强的),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;交付的报纸、期刊等,这4类网购显然就不适用7天无理由强制退货规定。
除此之外,还包括3类经消费的人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:1、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,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;2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;3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、有瑕疵的商品。
因此,以后大家上网购买商品时,要是拿到物品发现不满意,一定要保留当时与卖家的对话消息以及下单支付截图,还有保留完好物品,以便收到货物的7天内可以强制要求卖方给予退货处理,否则卖家将承担相对应的法律责任,这是作为消费者来说应得的权益。
说线日无理由退款办法》真是利民惠民的大好政策,不仅整体净化了消费者的网购环境,也趁机清理和减少了网购假货的产生,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由此又上升了一个小台阶。大家认为如何?